福建检察机关在反腐败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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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1日03:43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福州十一月十日电 (邱江波 陈励筠)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中国公职人员最常见的腐败形式。福建省检察机关加大力度,在查办职务犯罪整体成效上取得突破。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鲍绍坤对记者介绍说,今年一至十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一千二百一十八件,比去年同期上升近二成;其中,立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一千零八十三件,比去年同期上升近一成五;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一百三十五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九成二。
在上述案件中,被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厅、处级领导干部多达八十人,比去年同期上升一点二倍,超过去年要案总数。
福建省检察机关今年一至十月立案侦查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达八十六件,同比上升百分之四点九。
在执法过程中,福建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加强。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刑事案件该立不立的问题,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四百八十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六十三件,公安机关现已经立案四十六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二百五十三件,法院因此再审二百一十七件;对不按规定交付执行、超期羁押、以及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三千四百四十六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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