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2000年“打拐第一案”骗局的案犯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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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4日03:36 北京晨报
晨报石家庄专讯 被新闻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并被称为“打拐战役实战阶段第一案”的陕西籍12岁少女康明娥被拐卖一案,竟是一起荒唐的假案,这起假案的制造者是康明娥的胞兄康明福。近日,河北省易县法院以诬告陷害罪从重判处康明福有期徒刑九年。
康明福系陕西省山阳县农民。1997年9月,他带领17岁的妹妹康明娥到河北省易县杨各庄村罗进录的金矿打工。经罗进录等人介绍,康明娥与易县奇峰庄村的刘风德结婚,后生一子。 1998年春,罗进录的金矿停产,康明福去北京打工。因没有达到在易县“安家落户”的目的,康明福产生报复心理,遂托人在原籍办理了一个假户口登记卡,将康明娥的出生年份由1980年改为1985年。康明福拿到假户口登记卡后,于今年3月22日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自己的胞妹康明娥12岁时被罗进录以2000元拐卖给刘风德为妻。北京市公安机关奔赴易县将“被拐少女”康明娥解救,并于4月1日将罗进录、刘风德刑事拘留。一些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了此案。4月25日,北京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易县公安机关。
易县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后,于7月1日将罗、刘二人释放。 易县法院认为,康明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致使罗进录、刘风德的人身权和名誉权受到严重伤害,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且犯罪情节和后果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丁力辛 田增光 李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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