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1月12日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审理吕秀莲控告新新闻周报案。
法官今天共传讯原告吕秀莲,以及被告新新闻周报、新新闻发行人王杏庆、社长王健壮、执行社长詹宏志、总编辑杨照、记者杨舒媚、吴燕玲及陶令瑜。原告部分是由六名律师代表出庭,被告部分则只有王健壮、王杏庆、杨照三人及委任律师出庭。
庭讯一开始先由原告诉讼代理人陈述起诉要旨,再由双方进行陈述及答辩,原告代理人强调通联纪录中并无“嘿、嘿、嘿”电话,显示此事件根本是新新闻在捏造事实。
庭讯进入陈述阶段后,原告方面以通联纪录为主要攻击点,强调依照保全证据取得的杨照电话通联显示没有所谓的“嘿、嘿、嘿”电话,并称原告不可能以特权消除电话通联纪录。
被告方面则强调新新闻在报导之前已善尽查证责任。《新新闻》总编杨照随后陈述接到“嘿、嘿、嘿”电话的过程,并强调自己绝无说谎的动机,而吕秀莲事后竟然主动提及自己,显示自己确实接到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