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大会堂3月4日讯 记者唐维红、董盟君、孙海峰报道: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曾建徽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说,本届人大及常委会的工作目标能够实现。
人民日报记者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请问此目标在本届任期内能否完成?
曾建徽回答说,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这个要求,九届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在本届任期内完善该法律体系。构成这样一个法律体系的基本标志有三个:第一是构成这个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应该齐全;第二个标志,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律应该制定出来;第三个标志,相应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应该制定出来并与之配套。
他说,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已经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83件法律、规定,其中有很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制定的法律。为了适应加入WTO,还修改了一些法律。在四年中间,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又制定了一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作好有关法律的修改工作。初步预计要制定、修改20多部法律及规定。我们相信经过努力,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注意法律体系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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