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李斌张建平)
“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在“两会”中引起强烈反响。代表
、委员指出,关心、扶助弱势群体,不仅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
稳定的需要,必须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对待弱势群体问题。
(小标题)弱势群体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5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500多万文盲、近亿民工、3000万
农村贫困人口、2000多万城市贫困人口……尽管存在重复计算的因素,但代表委员谈到这些数据时仍然心情沉重。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现象出现扩大趋势。下岗职工、进城务工者的大量增加,又
使城市中原本隐蔽的“弱势群体”问题凸显出来。
有些地区出现了少数特困职工以捡拾菜叶、卖血为生的现象;有的无力支付电费,晚上不敢点灯;有的小病不愿看,
大病不敢看……王大明委员忧心忡忡地说,由于种种因素,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数量将继续增加,城市贫困问题已成为影响改革
发展和稳定的一大因素,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
“弱势群体是人民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相从智委员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关爱弱势群体。
(小标题)发展中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人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身体较弱、缺乏与
时俱进的能力,对这样一个群体,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扶助是不行的。
针对日渐扩大的收入差距问题,刘运来委员说,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农民负担,使之增产增收;对城市低收入
者,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严尧卿委员提出,要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放,尽快完善社保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
面。他建议加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投放,特别是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事业救济基金,加强管理和经营,使之不断增
值,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制定与劳动法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法,已成当务之急。”吕传赞委员建议,配套法律要成熟一部
,出台一部,以尽快形成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格局。
如何使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从根本上脱贫?李国璋委员说,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建立在贫困地区提高经济
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有的要实行就地脱贫,有的要实行整体移民或部分移民。还要制定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因地制宜,分期分批地脱贫。在这个过程中,国家要加大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并实行政策上的倾斜。
在城市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反贫困?王大明委员建议:有针对性地开辟适合当前下岗人员的再就
业渠道;把城市反贫困和农村扶贫统筹安排,合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反贫困工作机制;高度
关注贫困职工的心态和情绪,对低收入者要有综合性的救助措施;建立面向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如临时救济、廉租住房
、学杂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半价病床等。
“我国已步入小康社会,必须把推进均衡发展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突破口。”任玉岭委员提出,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
、安排项目、招商引资、分配钱物、管理执法等方面,要多向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倾斜。
(小标题)共同富裕不能忘记他们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牵动着党中央的视线。江泽民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
要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但有些地方仍然对弱势群体采取歧视政策,或不闻不问,或长期不解决问题。
“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相从智委员说。
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完善保障,是各级政府重要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倪豪梅委员说,弱势群体之所以弱势,和
就业问题密切相关,没有就业岗位,劳动者不仅失去最基本的权利,而且丧失了维系生存的根本经济来源。因此,必须高度重
视劳动就业问题,在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兼顾劳动密集、资本密集、技术密集产业和企业的协调发展及合理布局。
李永海委员提出,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公正、公平、文明的社会,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代表、委员表示相信:只要真正按
“三个代表”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全社会共同努力,这个目标一定能实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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