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程云杰) 今天下午,在人代会河南团驻地北京大观园酒店,全国人大代表把一块刻有“铁肩担道义”的牌匾赠予公安部的官员,对公安部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使一件为期7年的冤案得以昭雪表示赞赏。
公安部纪委副书记周山在接受牌匾时说:“这块牌匾既是人大代表对公安部门依法办事的鼓励,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一种督促。”
受害人高军说,“如果没有人大代表的帮助,这起冤案的纠正恐怕还要等很多年。”1995年11月24日,安徽省萧县公安局以“诈骗”为由将河南人高军逮捕,并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该案件。高军的妻子陈晓萍认为这是一起冤案,于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之际,找到河南籍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恳求她履行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伸张正义。
陈晓萍说:“虽然姚秀荣是出了名的‘包青天’,但我们当时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因为毕竟和她只是萍水相逢。”
然而令高军夫妇出乎意料的是,姚秀荣和张玺钧等22名代表立刻组织调查。结果表明,公安局的行为是不正当的。人大代表们连续五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就安徽省萧县公安局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据不执行公安部命令、长期扣押人质与越权办案等行为联名提出议案,引起公安部的重视。
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对该案的复查,公安部于2000年发布通报指出:萧县公安局认定高军涉嫌诈骗犯罪证据不足,此案必须迅速得到纠正。萧县公安局除向高军偿还25万元非法扣押的资产外,还要向其支付19800元的经济损失赔偿。
沉冤尽雪,又逢人代会召开,高军夫妇再次来到河南团人大代表的驻地,不是为伸冤而是为了表达无限感激。
高军说:“人大代表倾听群众的呼声,依法行使监督权利,为百姓伸张正义。”
公安部纪委副书记周山说,“人大代表的努力加速了案件的办理,我们对此表示感谢。同时,我们也郑重承诺,所有办错的案子最终都要得到解决,错案总是要纠正的。”
为了更好地接受全国人大与政协的监督,公安部作出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每年定期到人大、政协征求代表和委员的意见。
在纠正高军一案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地方公安机关个别负责人的认识不到位,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公安部的指示长期得不到落实,造成警令不畅与政令不通。为了严肃公安队伍的纪律,提高干警的办案质量,国务院于1997年通过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设立警务督察局,对公安干警办案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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