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 中国检察机关已决定受理有关裁判收受贿赂的案件,构成犯罪的“黑哨”将被以商业贿赂罪起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日前在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透露的消息,也是高检首次对“黑哨”问题进行明确表态。
据称,检察机关对足协的性质和裁判的身份已有明确认定,足球裁判被认定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将直接影响到对“黑哨”犯罪的量刑标准,对今后 运用法律手段打击“黑哨”起到关键作用。
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在政协讨论会上,中国科学院地理所研究员梁季阳委员对司法机关迟迟不介入足球“黑哨”的问题提出质疑。梁说,不能因为法律没有确认“黑哨”的法律地位就没人管了,检察机关应在打击“黑哨”上有所作为。
在座的高检有关人员当即向委员们说明:高检已向各级检察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检察机关只要接到有关裁判收受贿赂的举报必须受理。按照先行业处理,然后进入司法处理的程序,对经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黑哨”,检察机关将按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以商业贿赂罪对其提起公诉。
自从去年底吉利、绿城两家俱乐部公开“曝黑”开始,中国内地舆论对司法介入“打黑”的呼声日渐高涨。但由于对中国足协的性质是国家机关还是人民团体尚不明确,执法裁判的身份性质还难以确定等问题,司法机关始终没有介入足球“打黑”。
陈继来等四十六名浙江全国人大代表已于日前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议案,呼吁司法介入足坛扫黑打假行动。
据称,法律界人士认为高检和高法应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弥补有关法律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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