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人民大会堂3月15日电 新闻背景:朱总理在1998年举行的第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将本届政府要干的几件事情概括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就是这“五项改革”中的第一项。新中国成立后至1952年,中国实行的是在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购销的粮食政策。从1953年开始,一直到1984年实行的是统购统销政策和国家垄断经营制度。
1985年初,国家宣布取消实行30多年的粮食统一收购,实行合同定购。1986年起,国家恢复粮食定购,并实行购销双轨制。1987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河南新乡市和广西玉林市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率先进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探索。1990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粮食专项储备制度,随后又成立了组织和管理国家粮食储备的专门机构——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地方、农民三级粮食储备体系也正在形成。
1998年4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朱镕基总理指出,粮食流通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改革的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
1999年夏,国务院拉开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序幕。其主要内容被概括为: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新措施。2001年,根据粮食主销区和主产区不同情况进行粮改,目的是发挥农业资源的区域优势,让粮食主销区多发展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同时为粮食主产区腾出市场空间,促使粮价合理回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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