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南通正处在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培养和选拔一大批思想过硬
、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领导干部,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富民强市和在苏中地区率先快速
崛起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干部工作只有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路子,才能真正做到选贤任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我们更好地发现、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提 供了权威依据、科学方法和严密规
程。《条例》颁布后,我们对市县两级组织人事干部集中进行了学习《条例》的培训,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各单位也开
展了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培训活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各项规定,还认真对照《条例》的要求,对我市现
有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规定,进行了认真的清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工作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的制度体系,力求
形成科学规范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流程。明年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将进行换届选举,我们要
认真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办事,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
式发展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要在干部工作中创造一个人才辈出的新局面,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转变用人观念,完善用人机制。
要按照《条例》中“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的要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
野,广泛吸纳海内外、省内外、市内外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为南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我们
要着力在党政机关内部引入竞争机制,继续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项措施,并逐步使这项工作迈入制度化、经常化和科学化
的轨道,在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最近,我们拿出18个副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社会进行招聘。
这是我市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以来,规模最大、招考职位最多的一次,也是我们贯彻执行《条例》,拓展选人渠道的有
益尝试。
必须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把干部工作监督制度完善起来。一方面,建立健全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
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主要目的的各项制度。如实行民主推荐制,选拔任用的干部必须经广大群众认可;
实行考察预告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任前公示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干部工作监督网络,设立干
部工作监督信箱和网站,多途径地听取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要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
如干部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审批任免责任制、监督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坚决纠正和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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