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防治非典社会捐赠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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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13:47 人民网 | ||||
人民网郑州5月4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为方便和规范社会捐赠,打好防治非典这场硬仗,河南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对外公布了防治非典社会捐赠渠道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此次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社会捐助由河南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红十字会统一负责接受。 二、根据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需要,此次接受社会捐赠主要包括资金;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的消毒、防护类等用品;抗菌抗病毒药品;快速诊断设备试剂;X光机、呼吸机、监护仪等治疗监护设备,以及医疗救护、防疫运输车辆及通讯工具等。 三、为避免非典型肺炎传播,加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此次捐赠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发动,不搞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不举办集会性捐赠活动和捐赠仪式。捐赠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各地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劝捐、募捐活动,不得采取行政手段动员捐赠。 四、河南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保证社会捐赠款物全部用于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和救助,决不挪作他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咨询电话:0371—5092120,5958215;传真:0371—5998340。省红十字会募捐电话:0371—5944750,5955321。 通过银行、邮局汇款请注明“非典防治捐款”字样。 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分别为:账户名称: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619800126071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紫支纬中分。账户名称:省红十字会,账号:602201560173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紫支纬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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