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部分非典防治物资可免进口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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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20:33 甘肃日报 | ||||
本报兰州讯 (记者 孙海峰)记者日前从兰州海关获悉,为支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海关将对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物资免征进口税收。 免征进口税收的物资包括: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赠的进口物资;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药品、防护用品、诊断设备、治疗和监护设备;进口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持捐赠的有关证明(含进口物资清单和物资分配清单)到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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