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防非典救护车须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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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12:5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扬)防治“非典”专用汽车必须规范生产。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科技部、环保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规定防治“非典”专用救护车驾驶室与医疗室要严格空气隔离,医疗室的冷气和暖风设施独立控制。 为有效保护驾驶员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止“非典”传染及污染环境,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用汽车生产和使用的紧急通知》,要求生产用于防 这些特殊需要主要针对救护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和消毒车,其中对救护车的要求最高,包括驾驶室与医疗室要严格空气隔离;车厢的所有内饰材料表面应平滑,具备抗菌、阻燃、耐腐蚀、易清洗消毒、防水的功能;医疗室要保持密闭并在其下部安装具有高效空气过滤消毒的排风装置,两侧或后部应安装可紧密闭合的车窗;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和密封的污物存放器;安装完备的氧气供应装置,其容量不少于20升;医疗室装有与驾驶室及外界的通讯设备;医疗室的冷气和暖风设施应独立控制等。 对医疗废物转运车、消毒车的生产,五部委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强调专用汽车必须做好消毒、隔离、防护工作,专车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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