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方面放宽限制:大陆因商赴台者今起不隔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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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7:2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6月9日消息 台“陆委会”日前称,准备分两阶段逐步解除对大陆和港澳人士入台的隔离措施,第一阶段从9日开始,解除因商务或工作自“病例集中区”返(来)台者要隔离十天的B级居家隔离管制措施;随着疫情的缓和,第二阶段将全面解除管制。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目前将强制居家隔离者分为A、B两级,其中A级分密切接触者、可能接触者两类;B级为自“病例集中区”返(来)台者。 消息称,“陆委会”已对相关的隔离措施进行了调整,新调整方案包括大陆、港澳人士以及台商和外籍人士自“最近有非典地区性传播的地区”因商来台,除解除居家隔离外,在申请登机许可时,也无须出具“无非典症状诊断证明”。 至于外籍人士、香港居民因探亲、探病、奔丧等事由来台者,虽无须出具“无非典症状诊断证明”,但仍要实行为期十天的B级居家隔离,并需由亲属保证隔离措施实施。 “陆委会”称,经过当局许可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及其员工,因商务及工作事由返台,由在台母公司出具“从事商务(工作)活动行为准则”经核准后,可免除B级居家隔离。 新调整方案还规定,大陆人士来台,目前维持除因社会交流、商务交流及专业交流、特殊事由经专案核准外,原则上仍暂停发证。香港居民仍暂停落地签证。(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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