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非典时期收费政策 聊城一工商所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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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9:57 新华网 | |||
为照顾餐饮业出台的工商管理费减免政策,在个别单位竟然“走了样”。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育新工商所一工作人员以“谣言”等借口继续原额收费,被区工商分局纪委查处纠正。 6月6日,聊城一读者给《齐鲁晚报》打来电话反映:该所在育新北街一小面馆收取6月份工商管理费,面馆老板问“国家规定减免,为何不执行”?该所一工作人员竟然回答:这是 6月9日下午,负责调查处理此事的聊城市东昌府区工商分局纪委李先生向记者反馈了处理结果:他们接到举报后,立即去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所确实未很好贯彻执行减免规定,照常收取了一面馆80元工商管理费。但据调查,有关人员没说“谣言”、“根本没有的事儿”等言语。他们随即责令育新工商所退回40元工商管理费,并更换了收费单据。 记者在此提醒读者:国家早已对餐饮等行业出台了减免规定,如您遇到此类不执行、不减免情况,可以向有关单位进行反映、投诉。 (记者/吴修安)(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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