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不满恶作剧报复 编造非典谣言换来牢狱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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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01:0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谢德良)昨天,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分别对两起编造虚假非典信息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3月,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与黄旭经营的北京加和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解除了两年多的合作关系。黄旭认为这是该公司的上级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经理肖某作出的决定,为了发泄不满进行报复,黄旭决定“搞个恶作剧”。 4月25日11时左右,黄旭让公司员工李雁以百事公司员工的名义给120急救中心打电话,编造了肖出现发烧、咳嗽等非典症状的假消息,并说了肖的单位地址和电话。12时左右,“全副武装”的120急救车来到了位于朝阳汉威大厦内的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公地,此事立即造成了该公司整个大厦人员的恐慌,大厦物业人员不断接到爱立信、百威等众多公司的询问电话,核实大厦内是否发现了非典患者,第二天大厦内有的公司就给员工放了假。 法院认为,黄旭为图报复,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编造虚假事实,造成公众心理恐慌,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李雁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共犯。据此,法院除当庭判处黄旭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判决李雁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宣判后,黄旭对记者表示,宣判结果比较公正。“当初就认为这是个恶作剧。如果我多懂一些法律,知道这是犯法的,绝对不会这样做!”黄旭对自己当初的行为后悔不已。 在另一案件中,无业人员黄群威等三人在4月25日至27日期间,借非典疫情高发期易引起人们恐慌之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了两篇题目分别是《绝对可靠消息,上海隐瞒了大量非典病例》、《中国已因非典而正式进入了经济危机》文章,鼓动群众尽快储备物品。黄还在多个网站的新闻评论网页等论坛中,多次发表上述文章,制造恐怖气氛,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一中院认为,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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