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靳如超的供诉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怎样丧心病狂地实施犯罪行为的。今年3月9号,靳如超在云南省马关县将韦志花杀害后,从昆明乘飞机转道天津潜回石家庄,并在河北某地用900元购买了大量硝铵炸药。随后,他谎称购买“鸡饲料”,雇车分批将炸药偷偷运回石家庄市附近藏匿。
3月16号凌晨2点左右,靳如超又多次雇用出租汽车、三轮摩托车,并花钱雇开车的司机,帮他将这些炸药分别运到石家庄市国棉三厂宿舍15、16号楼等4处爆炸地点,打算将他一直仇视的前妻一家,以及自己一直怀恨在心的亲戚和邻居炸死。4点16分开始,靳如超一个一个地点着雷管和导火索,引爆炸药,开始其罪恶疯狂的犯罪行动。
据他交待,其中有3个爆炸地点,他在是听到爆炸声,看到砖头飞出来后,才逃跑的。引爆最后一个爆炸点后,靳如超乘出租车向南逃跑,来到元氏县收费站前一百米处时,下车并步行绕过收费站,随后,搭乘一辆面包车,经邯郸、郑州等地,多次换车,逃往广西。3月21号,当他到达北海市时,发现车站、路口到处都张贴有公安部的通缉令,惊恐万分,不敢住旅社,整日躲在野草丛中。
公安机关证实,靳如超的供述与公安机关对现场勘查、侦查所掌握的情况相一致,可以认定此案为靳如超所为。滥杀无辜,罪责难逃。疯狂实施“3·16”特大爆炸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终将受到正义的审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被缉拿再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不管逃到天涯海角,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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