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石家庄特大爆炸案的四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右起依次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
本报石家庄4月18日电 记者肖玮袁正兵报道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4名被告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今天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今天下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宣布4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继昨天开庭审理一天后,今天下午3点,由石家庄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16”特大爆炸案继续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开庭。经过法庭调查、出示证据、法庭辩论、被告人自我辩 护等一系列审理活动,法庭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靳如超犯有爆炸罪、杀人罪,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犯有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胡晓洪犯有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靳如超为泄私愤,持刀行凶并致死人命;又以极其凶残的手段,连续在四处居民楼内实施爆炸行为,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爆炸罪,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且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为谋取私利,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胡晓洪为谋取私利,非法买卖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
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庭经查依法不予支持。
下午4点30分,审判长庄严宣布:被告人靳如超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玉顺犯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郝凤琴犯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胡晓洪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旁听席上,一位臂戴黑纱、在“3·16”特大爆炸案中痛失双亲及外甥的史姓群众不禁泪流满面,他说:“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必须对凶手绳之以法,才能告慰亡灵。”
震惊海内外的“3·16”特大爆炸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此案,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人民法院及时审理宣判,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信念和不懈努力。
对于司法机关的努力,广大群众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对于今天的判决,石家庄市各界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中国建设银行永安街支行的赵世彤说:“这是犯罪分子罪有应得的结果。靳如超害死了那么多人,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这是全国正在开展的‘严打’斗争的胜利。”石家庄市棉纺系统退休老工人吴凤莲说:“对靳如超这样心狠手辣的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惩,我们老百姓才有安宁的日子。”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经营饭馆的李大勇说:“我们希望社会安定,谁扰乱社会治安,侵犯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谁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司法机关严惩‘3·16’爆炸案的犯罪分子,我们举双手赞成,一百个拥护。”本报记者高洪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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