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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洪启旺,通讯员任宣报道:昨天本版《广东审计查出问题一串》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何政府年年审计,年年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就此,记者采访了省人大和省政府的有关负责人。 “这类违纪问题的产生,多数与部门负责人有很大关系。目前,对地方和单位法人由于违法违规或决策错误或疏于管理造成的损失、浪费等问题,我们的处理缺乏力度。”省审计厅厅长曾寿喜昨天在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的这番话引人深思。对单位、对法人的处理不力甚至毫不处理,又怎能儆戒后来人?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曾炳生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前几年,挤占挪用资金的政府部门在审计报告中连名字都不点出,而是以“某部门”代替。这样,“某部门”又怎会害怕审计和监督呢?后来,省人大说这样不行,从去年开始要求审计报告中把违法乱纪的单位名字全部点出来。这两年,人民群众才得以一睹“某部门”的真实面目。然而,即便点了名,人们仍然很难看到对这些单位的处罚。 有一种观点认为,资金是以单位的名义挤占挪用的,又没有落入个人的腰包,不好处理个人,于是便放他们一马。据了解,现在对这类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理,一般仅限于纠正、追回被违规使用的资金。资金追回来了,也就算完成任务了,对有关责任人却未作认真处罚。 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已引起省人大及审计部门的重视。省人大财经委最近要求省政府不仅要报告资金追回多少,而且要报告对违规单位的具体处理情况,对责任人要严格依法处理。曾寿喜在昨天的报告中也提出,制订和建立有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基)金以及由于严重失职和官僚主义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要依法追究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广东缺乏对资金使用防患于未然的严密监管制度。曾炳生指出,现在我们一些部门,资金渠道可能很多,由于未编制部门预算,连该单位的头头都弄不清楚到底有多少资金。如此,资金管理能不乱吗?省财政厅副厅长郑振涛昨天在《广东省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中谈到,长期以来,省级政府性基金管理流于形式。 为此,省人大财经委昨天上午要求省政府编制部门预算,把部门用钱纳入预算管理。《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草案修改稿)》正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准备明年提交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被挤占挪用的9000多万水利资金如今怎样了? 审计厅说:还了8226万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曾寿喜昨天就去年8月提交的《关于1998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说明了整改情况。 曾寿喜说,今年审计又一次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审议意见和审计决定基本上得到了纠正和落实,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改进措施也制订出来。如省政府为加强环保资金的征管用工作,拟采取改革排污收费制度、由本级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年度用款计划等多项措施,强化环保资金的监管。省教育厅对有关处室违规外借教育专款一事作了严肃处理,应缴未缴的767万元已上缴财政。被挤占挪用的水利资金9000多万元,已有8226万元归还原渠道。对混库收入,除省财政决算扣缴外,省地税局还对税收混库、带(代)征、漏征等问题,在去年下半年开展全省自查自纠、依法治税工作,并从10月起在全省县城推行征管改革,收到良好效果。(洪启旺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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