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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收费项目繁多,越权立项、违规收费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冲击了国家的财政和税收,削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 ,成为加剧企业困难、加重人民负担的重要因素。 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出台关于收费方面的法律。虽然不少地方制定了收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但权威性不够, 强制性和约束力也不足,且不统一和规范,不仅难以有效控制收费总量、制止乱收费现象,也不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 严。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控制收费总量,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国家财政税收的稳定增长,按照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有必要制定《收费法》。 建议国家在制定《收费法》时,明确下列几项主要内容: 明确立法指导思想和适用范围。 规定收费项目必须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收费立项必须由省级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严禁省以下各 级政府及部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明确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行政事业收费实行收支分离制度、统一票据制度。 明确收费不以赢利为目的原则,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收费原则;明确将各种集资、摊派行为纳入《收费法》一 并严格管理,明确收费立项和标准制定由一个部门一体化管理。 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明确各种乱收费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关报道: 人大代表议案:建杭州湾乍浦通道有战略意义 相关报道: 人大代表议案: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员工思想工作 相关报道: 人大代表谈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 相关报道: 图文:参加两会的四川省领导接受记者采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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