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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已故画家任微音之子任广慈,因认为上海博达拍卖有限公司编制的“博达”99秋季艺术品拍卖会图录中标 明作者为任微音的第42号拍品“苏州北寺塔”,非其父所作,日前把该拍卖公司告到上海市一中院。 原告诉称,任微音擅长油画,生前曾任上海图书馆馆员、一级画师。被告编制的“博达”99秋季艺术品拍卖会图录 中,第42号拍品“苏州北寺塔”列明作者为任微音。原告认为该拍品线条抖颤,缺乏底气,透明度明显错误,与任微音作品 的特征相差甚远,该拍品非任微音真迹,而是侵权作品。故诉请确认争拍品是侵权作品,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登报公开道歉 。 被告辩称,根据《拍卖法》及行规,拍卖人对拍卖作品的真伪不承担责任,拍卖图录也已作此声明,原告主张作品不 是真迹的证据不足。 经法院审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上海博达拍卖有限公司停止拍卖“任微音苏州北寺塔”油画作品,并在报 上刊登启事。 (记者唐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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