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对隐匿SARS病史者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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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8:29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5月28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行政院今天审查跨部会通过修正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纾困暂行条例,计新增三项刑罚处分及四项行政罚。未来病人及家属就医时,如不具实陈述、隐匿病史、就医记录及与SARS有关之事,致他人感染者,可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强制戴口罩而不戴也可处以罚金。 从爆发SARS病例后,不断有病人在就医时,不具实陈述,隐匿病史及就医记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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