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减免部分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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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9:39 人民网 | |||
人民网兰州5月29日电 记者王方杰报道:日前,甘肃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减免甘肃省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属于中央收入的,全部免收;属于地方收入的,公路养路费减征30%,其余的减半征收,即按收费标准的50%征收。 据介绍,减免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对餐饮、旅店旅游业、集贸市场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占道费、城市污水处理费(限于事业单位收取,下同)、公路养路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二、对娱乐业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公路养路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三、对航空公司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 四、对公路客运行业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排污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城市污水处理费; 五、对水路客运行业收取的水路运输管理费、内河航道养护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 六、对出租汽车(包括小汽车、中巴、大巴)行业以及旅行社机动车辆收取的公路养路费、排污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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