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纬 Sina Ads.

   首页>社会经纬>生活时报 >新闻内容

生活时报

加班费该如何算

http://www.sina.com.cn 1998年12月15日 13:41 生活时报

  某食品公司,是北京市的一个国有企业,1996年因公
司亏损,没向职工发过一分钱的奖金,职工每月仅仅能领
到自己的基本工资。加工车间的工人老李,已经是45岁的
人了,每月只能拿到 752元的基本工资。要是偶尔有一两
次加班的机会,就会让老李非常高兴,因为他可以额外挣
到些加班费。1996年11月他共加班5个休息日,公司以752
元的月工资为基数来计算,一下发给了他 350元的加班费,
使老李一连高兴了好几天。

  1997年后,食品公司开始转亏为盈,到了1998年,公
司已经有了很高的利润,虽然没给职工涨基本工资,但每
月都发给职工好几百元的奖金。

  1998年 5月25日,老李连基本工资带奖金一起,共领
到了1292元。可是,让老李不满的是:尽管他的月收入比
以前增加了许多,但公司发给他的加班费,还是以基本工
资 752元为基数来计算的。他认为这是公司变相少发加班
费的做法。为此,他来到了公司劳资科,对科长说:“你
们给我算的加班费有问题。我认为,你们不应该用基本工
资752元作为基数,而应该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奖金)
1292元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加班工资。’这是公
司(工资分配办法)里的规定。在计算加班费的问题上,
我们一直是按公司这个规定执行的。不只对您一人,对所
有职工都是这样。”科长解释道。

  “那就是这个规定有问题,我认为这种算法不合法!”
老李很有把握地说道。

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左祥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