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纬 Sina. Ads.

   首页> 社会经纬> >新闻内容


贪污千万元巨款谢鹤亭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26日 15:06 CCTV

    经过三年多的审理,  原广东省天龙食品集团总经理、
副厅级干部谢鹤亭贪污巨额公款案昨天终于结案。昨天上
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谢鹤亭死刑。

    经过三年多的审理,原广东省天龙食品集团总经理、
副厅级干部谢鹤亭贪污巨额公款案昨天终于结案。 昨天上
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谢鹤亭死刑。 今年58岁
的谢鹤亭原是广东省天龙食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1995年11月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被逮捕, 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  1994年2月5号到1995年3月31号
期间, 谢鹤亭利用担任广东省天龙集团公司总经理及集团
公司驻港企业香港日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
先后14次从日明实业有限公司提取现金共计港币262万元,
美元2万元。

    事后, 被告人谢鹤亭多次指示日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黎某平帐或销毁有关帐薄。此外,谢鹤亭还通过其他手段,
大量侵吞公款。

    据统计,谢鹤亭共贪污公款人民币419万元、 美元2万
元、港币584万多元。 法庭最后宣判, 以犯贪污罪判处谢
鹤亭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