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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素培)花1600元买来的一只可卡犬,买回当天就开始发病,不治身亡。昨日,消费者李先生与宠物店主理论未果后,以对方销售“伪劣商品”为由,将对方投诉到省消协。 据消费者李海烈称,他于3月30日中午在青石桥新开街巴顿宠物店以1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淡黄色的雌性可卡犬。当时,他向对方询问该犬是否注射过疫苗等相关情况,得到肯定回答后,他抱着狗回了家,为它取名“顺顺”。当天下午,李先生就发现顺顺眼泪汪汪且不停流鼻涕,且颈部有一处长约4厘米的伤痕,于是他抱着顺顺到附近一家动物医院就诊。 宠物医生初步诊断顺顺患了上呼吸道感染,建议注射三针抗病素血清。据称,医生根据顺顺的病况,断定它已感染病毒,并对注射疫苗持怀疑态度。尽管后经打针、吃药、输液,但4月10日,顺顺的病情突然加重,被确诊为犬瘟热晚期。据称,该病的潜伏期一般为7~15天,与感冒容易混淆,属于绝症。4月11日中午顺顺停止了呼吸。 昨日,巴顿宠物店负责人黄德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犬价值2000元左右,肯定首先要注射疫苗,否则不准出售,况且李先生来购买时,这只狗没有患病症状。对方想买雌性狗生子赚钱,这本身就既有风险又有运气的成分。况且作为有生命的动物,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生命规律。因此,对方提出赔偿的要求纯属无稽之谈。 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狗不仅仅是宠物,而应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因此,这种行为自然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解范围。在成交过程中,消费者对所购商品有权进行比较、挑选,而商家也必须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但如果商家在出售该宠物时没有注射过疫苗,就意味着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在质量方面有可靠保障的“商品”,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1~2倍的赔偿。据悉,省消协已将此投诉转到锦江区青石桥工商所进行调查。 相关报道:四小时的路换车八小时才赶到 乘客索赔420元 有关人士呼吁尽快制定《精神赔偿法》 赔我1000万:《武汉晨报》与新科DVD纠纷纪实 假烟气焰如此嚣张 消费者退假烟竟被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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