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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青年借恋爱之名与未成年少女非法同居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6日10:53 解放日报

  本报讯:疑犯马以炯明知对方系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却一再与之发生关系,昨天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本市青年马以炯由于经常涉猎不健康的音像书刊,便放纵自己,借恋爱的名义,与多名少女发生性关系。去年12月中旬,马以炯又结识了初二女学生郑某,并谈起了所谓的恋爱。

  去年圣诞节过后,马将郑某带到自己在外租借的私房,与她发生了关系。次日上午,社区民警根据郑某家人的报失,循踪找到马以炯,询问郑昨晚是否与他在一起,马对此予以否认。民警当即正告马,如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关系,要负法律责任。

  马以炯对于公安人员的警告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仍与郑某非法同居。今年2月22日,马被缉拿归案。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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