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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最近,台湾桃园县又发生贩婴团伙介绍未婚妈妈贩卖婴儿之事,并发现“坐月子中心”可能居中牟利,因“坐月子中心”便于谎报新生婴儿为亲生,因此“坐月子中心”的出养孩子仍是收养人的抢手货;这类禁之不绝的隐密式收养现象,等于间接提供贩婴温床。 贩婴事件已在台湾多次发生,这种黑市买卖婴儿的行为,使得不便曝光的未婚妈妈,变成黑市凯觎的对象。而提供产妇休养的“坐月子中心”,在台湾出现至少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却一直未完成合法化的程序,成为游说未婚妈妈出售孩子的渠道。根据儿童福利联盟的资料显示,1997年办理出养子女的原因中,未婚生子占53%,比率最高;再以今年1至3月共115名出养妈妈的资料来看,未婚生子的妈妈仍有高达四成四的比率。 这些出养妈妈的年龄有不少在20岁以下,很多未婚妈妈甚至不敢让家长知道已经怀孕的事实,而出养孩子的年龄在1岁以下的比例亦是最高。未经正式收养程序者常因出养一方不愿曝光,收养一方又有谎报亲生的念头,以致“隐密式”收养始终难以根绝。 在台湾有多个非营利机构提供正式收养服务,以防止婴儿的私下买卖,但似乎金钱介入收养程序,总是难以完全杜绝。以近日的一宗新闻案例来说,未婚妈妈就亲自以新台币30万元左右的价钱出售孩子。 贩婴现象之所以无法根绝,主要原因是,台湾仍存在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观念,收养的一方虽然不孕,但仍希望能透过收养渠道假报出生,并登记有血缘关系,于是私下出养渠道很难根绝。有部分出养妈妈仍认为正式收养程序很麻烦,而且,台湾民间习俗总认为孩子是属于自己的,出养孩子一定要向收养人拿红包,透过正式渠道没有报酬,也会让一些人打退堂鼓。 (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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