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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佳县警方在“打拐”专项活动中,解救出一名患有精神病的被拐妇女。这位自称为“兰兰”的精神病患者和她年仅4岁的女儿,两年内被人贩子先后出卖过三次,卖价达2.8万元。 1997年7月,佳县木头峪乡高家畔村高照应家来了一陌生男子,自称姓张,并说他与高的儿子认识,且手头有一女子想往出卖。高照应有一大龄未婚的弟弟叫高润宝,好吃懒做,找不下媳妇,高照应当即与高润宝商量,觉得这买卖能做。次日,高氏兄弟随姓张的年轻人在米脂县一农户家,以7000元的价格把“兰兰”母女买回。 此后,由于“兰兰”的精神病经常发作,生活中对男人极度反感,有几次差点把熟睡的高润宝掐死,加之高润宝好吃懒做,无所事事,根本养活不了“兰兰”母女。今年1月25日,高润宝伙同高照应将“兰兰”母女卖给佳县神泉乡高家沟村高卫国的儿子,高家弟兄获得9000元。 “兰兰”母女被卖到高卫国家后,病情更加严重,整日哭闹不休,加之高家的儿子亦生活不能自理,高家决定再次把“兰兰”母女卖掉。2000年4月4日,高卫国又将母女二人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佳县金明寺镇菜地村的张雄飞。 5月初,“兰兰”母女在“打拐”中获救,由于她说不清自己的原籍、地址,一会儿说是富平县,一会儿又说是耀县,佳县警方很快与富平县、耀县两地公安局取得联系,经两县公安人员协查,仍未查清“兰兰”母女的原籍,后经佳县公安局多方努力,将“兰兰”母女暂送到榆林地区福利院生活。 “兰兰”母女,你的家在哪里?你的亲人在哪儿?有知情者请与佳县警方或本报记者部联系。 本报记者山石通讯员吕如冰胡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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