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三“老外”今起在温州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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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2日17:12 温州侨乡报
本报讯:被公诉机关指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黄长光等3人,定于今天上午在浙江温州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1月份,被告人奥古斯色里木、斯弟芬弟江纳迪,均为男性、印度尼西亚国籍。他俩按照新加坡星马石油贸易私人有限公司的指令,伙同SUTARNO等十名外籍船员,驾驶装载1394余吨无合法手续“0”号柴油的新加坡籍油轮“高鸣”号,逃避我国海员监管,非法进入我国领海进行交易,偷逃应缴税款49.6万余元人民币。同年3月、4月、12月,两被告人3次装载计4080余吨“0”号柴油,非法进入我国领海交易,偷逃应缴税款160.2万余元。
1999年11月和2000年1月份,被告人奥古斯色星木、斯弟芬弟江纳迪、黄长光携同另外9名外籍人员,两次驾驶“高鸣”油轮,逃避海关监管,装载2700余吨“0”号柴油进入我国领海非法交易,偷逃应缴税款135万余元。今年1月25日晚,该伙走私人员被我市边防干警查获。该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通讯员钟轩本报记者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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