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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经过一年多的跟踪追击,三下河南邓州,终于摧毁了以陈明为首的拐卖妇女的犯罪团伙。令民警们意想不到的是,这次打拐中遇到一连串尴尬。 被拐女翻供 22岁的陈明是十堰市房县红塔乡农民,已婚。1999年元月,他与同在黄龙镇燎源酒家打工的十堰市张湾区方滩乡女青年孔亚娟相识。孔亚娟要为父亲买衣服,陈明说老河口的衣服便宜,就带着孔亚娟搭上了车,不料车开往河南邓州。到邓州之后,陈明将孔亚娟带到高集乡塞上村的姐姐家。几天后,来了一个叫林广普的男子,说要娶孔,陈明向其索要4500元彩礼。孔亚娟不愿结婚,他们就用酒将孔灌醉让其与林广普同房。 婶母张大兰在邓州寻找到失踪的孔亚娟,可林家说媳妇是用钱买的,不让带走。临别,孔亚娟说要是回不了家,她就自杀。 张大兰向十堰警方报案。3月30日下午,刑警驱车直奔邓州,解救出孔亚娟。 回到十堰,孔亚娟诉说了自己的遭遇。1999年元月28日,陈明约她到他住的旅社,强行发生关系。到邓州之后,他们在旅社里再次发生关系。陈明说要和她结婚,两人在十堰开店过日子,没想到竟把她给卖了。 然而,当今年5月警方抓到陈明时,案情发生了突转。陈明声称是和孔亚娟合伙“放鸽子”,联手以色相骗钱,并说二人发生关系,让孔假结婚,都是她自愿。据他说,卖孔的钱用来开了个麻辣汤摊子,只等孔回来,二人就合伙做生意。 令人惊奇的是,孔亚娟也对原来所说一概进行否认,包括发生关系和遭拐卖,反说是出于自愿。 被拐把人拐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陈明短短一年内竟拐卖8名妇女。 1999年9月,十堰市舒家乡的刘冬梅去舅舅家时,碰上了一个名叫夏燕的姑娘,介绍说她有一个玩得好的哥们(指陈明),能帮刘找到份好工作。刘冬梅动心了。夏燕就带她去找陈明。陈明说去河南工作每个月能挣300元到500元,不满意可以回来。刘冬梅一口应允。 到了河南邓州,刘冬梅被带到一个叫刘敬一的人家吃了顿饭,并留宿其家。晚上刘冬梅和夏燕睡在一个床上,可醒来时,夏燕和陈明已不知去向,她被告知:要当刘敬一的老婆。 就是这个为虎作伥的夏燕,以前也是一个被拐女。她在十堰市黄龙镇燎源酒家打工时经同事柯兰介绍认识了陈明。陈明当时还有一个姓许的姑娘在身边。夏燕跟他们玩得融洽,便相约去河南玩。 到了河南,夏燕没有被卖,但却陷入另一种陷阱。回到十堰后,她被陈明牢牢控制,与陈明同居,替他物色拐卖对象,沦为犯罪嫌疑人。 被拐女不愿回家 在这个犯罪团伙所拐的8名女青年中,有3个人对干警说:不愿回家。 柯兰就是最典型的一个。她告诉干警:“我被拐卖到他家后,发现他很好,他们家的条件也好,我就同意与他结合了。他们家见我同意了,还让我与他一道回了趟娘家。我父母见了他,也同意了婚事。”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买主张绍军在被问及是否知道买老婆是犯法时,他说,反正介绍也要出彩礼的。就这样一桩拐卖妇女案就演变成为一桩男婚女嫁的正常事。 刘冬梅被拐卖后,父母见她久久不归,便去找夏燕。夏燕无奈,陪同他们去找买主刘敬一。当刘家父子送她回十堰后,刘冬梅的父母认为两人已同居,便提出要他们结婚,但刘敬一要来十堰上门。刘家父子当时同意了,但刘冬梅被接回河南后他们就反悔了。 第三名女子叫张秋菊,民警找到买主家要解救她时,她已与买主一道南下打工挣钱去了。 打拐反思 陈明等人手段并不高明,为何能在一年多时间里屡屡得手?被拐女有很多机会逃走或反抗,何以老老实实等着陈明带买主看货? 笔者认真追究根源,发现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原因:被拐女文化层次低,缺乏对社会复杂性的认识;贫富差距大,有的被拐女见到买主家里条件好,就不愿回老家了;陈腐观念浓,被拐女认为已经失身,见不得人,只好得过且过。 据查,8名被拐女中,5人与陈明发生过性关系。陈明供认:“我与她们发生关系,一是想占她们的便宜,二是想以此控制住她们,从而卖她们赚钱。” 办案民警感叹:目前警方打拐全力以赴,只要有线索,责任区域内的公安部门都竭尽全力。可打拐中的一些尴尬事,涉及被拐妇女本身的观念和素质,真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文中被拐女及其家属为化名)周宜地、吕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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