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攻伊”之战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目前的焦点问题是,联合国监督、核查及视察委员会(简称“核委会”)是否有必要等到联合国通过一项新的决议后再赴伊执行核查任务。前法国原子能委员会委员米歇尔·圣米勒先生是第一个参加联合国对伊武器核查的法国人,他曾先后11次赴伊执行核查任务。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圣米勒先生,请他就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听说您是参加联合国核查任务的第一位法国人。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去伊拉克执行任务的?
圣米勒:我是主攻核材料专业的物理博士,自1966年进入法国原子能委员会军事应用部后,一直从事核能应用与研究。1991年,我被任命为联合国对伊武器特别核查委员会委员,开始参加武器核查工作。从1991年至1998年,我曾先后11次去伊拉克,并33次到纽约的特委会总部执行任务。当时的特委会由21人组成,我是惟一一名法国委员。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直以法国原子能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参加联合国的核查任务。这可以使我在特委会中发挥同法国驻联合国代表团的外交官不同的作用,我既可以比较自由地表达法国的声音,也可以将特委会的信息传回法国。
记者:你们的核查工作一般怎样开展?
圣米勒:除特委会外,当时可以去伊拉克执行武器核查任务的还有国际原子能机构。一般来讲,如果要去伊拉克执行一次核查任务,特委会或原子能机构首先要草拟一个专家名单,在征求他们各自同意后组成核查小组。一个核查小组一般有15至20人,多则达40人。我们通常从维也纳出发,先到巴林首都麦那麦,那里有一个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基地。由于伊拉克处于国际制裁之中,没有任何民用航线,我们要坐成员国的军用飞机或直升机才能到达伊拉克。而且,飞机不能直飞巴格达,我们只能先到离巴格达80公里的哈巴尼亚军用机场,再改乘汽车进入首都。当天晚上,我们会在宾馆里同伊拉克官方代表召开一个“通气会”,就核查内容进行交流和讨论。我们提出要参观哪些地方,由他们来具体安排。
记者:有媒体称,核查小组在伊拉克的行动受到了许多限制。您个人有何体会?
圣米勒:坦率地讲,我们在伊拉克的核查工作确实受到伊方的严密监控,尤其是刚开始的时候。1991年,我第一次去执行任务,刚下飞机,便有一大堆伊拉克士兵围了过来,每个核查小组成员身边都有差不多3名士兵跟随,寸步不离。他们自称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
核查小组同伊拉克部队之间的第一次严重冲突发生在1991年。由于当时的卫星资料显示,一个名叫阿布·卡拉比的军事基地里藏有核武器设施,我们便到那里突击检查。根据规定,核查小组在检查一个新地方时需事先由特委会主席向伊方提出申请,并获得通行证。我们向阿布·卡拉比军事基地的士兵出示了由伊当局颁发的通行证,却遭到拒绝。我们勉强进入围墙,听到里面有许多卡车进进出出的声音。有位小组成员爬上水塔的梯子,想看看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却遭到伊士兵的鸣枪警示。这样的冲突往往发生在对一个新地址的突击检查中。伊军的“搬家”能力相当强,往往在几个小时内就能将一个基地的设备全部搬走。因此,我们不能在同伊官方的“通气会”上将详细的检查计划和盘托出,而要在执行任务时制造一些“突然袭击”。比如若要检查一个基地和途中某处的一个工厂,我们只会向伊方提出检查基地的要求,等到达这个工厂时,再突然要求队伍停下来。
记者:伊拉克官方和许多国际人士认为,前特委会主席布勒特在1998年12月16日向联合国提交的调查报告有严重歪曲事实之嫌,有人甚至认为他是中央情报局安插在特委会的特工,其任务是为美国的导弹寻找攻击目标。您是否同意这样的说法?
圣米勒:布特勒虽然是澳大利亚人,但受美国影响很深。同其前任不同,布特勒的工作方式比较激进,在执行任务中态度很强硬。据我了解,他的报告中与事实严重不符的部分是有关对化学物质V X的调查。V X是一种杀伤力极强的有毒气体,只需几滴便可置人于死地。伊拉克最初承认制造了240公斤VX,后来又改称是3900公斤,并强调这些化学物质的存量已逐年减少。为调查伊位克的V X实际存量,布勒特将含有V X的一批样品分别送往美国、瑞士和法国的实验室进行检测,但3家实验室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尽管如此,布特勒仍在报告中称,伊拉克在大量制造V X,并将其用在军事上。其实,布特勒当时拿去化验的样品并非取自同一物体,这样的实验很难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关于1998年那份引起巨大争议的报告,也颇令人遗憾。特委会的所有报告都应经过各成员共同讨论,是“集体创作”的产品,但1998年底的这份报告却是个例外。我们在报告公布前甚至根本没看到报告草案,连布特勒的一些亲信也无缘阅读。它实际上是布特勒的“个人作品”,难怪有人认为报告是美国人写的。至于布特勒本人是不是中情局的特工,我倒不这样认为。
记者:在“攻伊”问题上,联合国和美国似乎进入了一场“拉锯战”。美国表示,一项更为严格的新决议是避免下次核查任务流产的先决条件;而安理会大部分国家却认为,这是多此一举。您赞同哪一方的意见?
圣米勒:我认为现有的1284号决议已足以保证对伊拉克的核查工作,没有必要再通过一个新决议,最多只需对“总统官邸”的检查方式做些补充说明。
自1991年海湾战争结束以来,联合国已在伊拉克问题上通过了多个决议,仅涉及武器核查问题的便有两个。1991年4月,安理会正式通过第687号决议,就战争赔偿、武器销毁和对伊武器生产进行长期监督等问题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并成立了特委会。1999年12月又通过了1284号决议,并成立核委会,取代原有的特委会。客观地讲,这些决议和机构的酝酿在相当程度上吸收了美国的意见。如果美国对此还不满意,那么只能用政治原因来解释,而不是技术问题。
所谓的8处“总统官邸”之争,并不是新话题,我本人便到萨达姆的一处官邸去过。核查小组在执行任务之初并没有对接受检查的地址划分类别,“总统官邸”等概念都是在1997年后才逐渐产生的。开始的时候,伊官方没有清楚地说明哪些地方属于“总统官邸”。1998年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和伊拉克副总理阿齐兹签署了一项条约,同意考虑让核查小组进入这些地点,但也没有说明具体的检查方式。伊方在这项条约中提出,对总统府实施检查的核查小组人数应相对较少,除技术人员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外交官。这样的规定使核查工作难以达到一定的技术指标。我曾经参加过一次针对总统官邸的核查,那更像一次旅游,我们无法自由工作。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联合国决议授权我们可以不受限制地对伊拉克的任何设施进行检查,但我不知道美国人为何总在总统官邸问题上纠缠不休。很难想像这样的地方能够发展什么核武研究,最多是储藏一些武器。对于整个核查工作来讲,这并不具备实际意义。相反,这也再次说明,美国现在考虑的是政治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
记者:从目前各方的较量来看,天平似乎正逐渐朝美国一方倾斜。核委会主席布利克斯在不久前的维也纳会议结束后曾表示将在两周内向伊拉克派遣核查小组,但经美国国务卿鲍威尔“说服”后,又公开表示愿意等联合国的新决议下来后再发“令牌”。您认为美国人在攻伊问题上能走多远?战争是否在所难免?
圣米勒:我是个技术专家,不便对政治问题做出判断。我只想表达一个意思,如果有美国人的飞机炮弹在身后,核查小组的成员即使能返回伊拉克执行任务,也会惴惴不安的。虽然美国飞机的轰炸目标通常很精确,但谁也不敢保证没有走火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以前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就碰上了美国的炸弹。我虽已退休,但仍有可能受到核查小组的邀请。不过,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我是不愿意去的。本报驻巴黎记者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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