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2岁的沈阳市人大代表冯有为,是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教授,每周都会利用半天或一天的休息时间来接待群众,听取他们对政府的意见,而后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解决。这位当了16年的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的老“代表”说:“现在我已经不再像当初那样把人大代表当成一种荣誉,更多的是把它当成一个职务来做。”
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法定职务。这是《宪法》、《地方组织法》和 《代表法》明确规定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民主的、法定的选举程序,由选民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谁任命。人大代表具体有哪些职责,《代表法》中有详细规定。
既然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就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意愿,还要接受人民的监督。
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能切实履行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但也有极少数代表,不能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只满足于开开会、举举手。有个别代表甚至还把每年一次的大会当成“跑关系”的极好机会。在他们眼里,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也有个别代表看重的是法律对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把代表职务当成一条特殊的“护身符”。
湖南省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曾以“我当代表”为题,对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一次无记名调查,结果令人失望。被调查的代表大都只是出席人大会议和参加代表座谈会或代表小组活动,参加过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查、述职评议的代表很少。
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已过四年,今年是最后一年。每一位代表是不是该对照对照《代表法》,扪心自问:这四年,我为选民做了些什么?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责?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自己尽职尽责,站好最后一班岗。王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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