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电 备受关注的青海“野牦牛”队员入狱一案有了进展,被逮捕的8人中,首批有3名队员被保释,获准离开了看守所。
这是本报记者今天从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陆宏达律师处得到的消息。这位曾经留英的律师刚刚从青海格尔木市归来。他作为“野牦牛”部分队员的委托律师之一,依照法律程序会见了尚在看守所的当事人。他被当地人称为“我们见过的第一个北京律师”。“野牦 牛”队员的家人不太会写字,他们眼含着热泪,在委托书上按了手印。
和格尔木市检察院接触过的陆宏达律师说,他欣赏格尔木市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对他们在法律精神的原则下处理此案有信心。
据介绍,目前此案还在侦查阶段。按照法定程序,距离“提起公诉,由法院开庭审理”还有一些时间。开庭时,“野牦牛”队员委托的北京律师将会出现在格尔木的法庭上,为他们的被代理人进行辩护。
陆宏达律师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案中8名“野牦牛”队员都有自首的行为。就此问题,他同格尔木市检察院交换过看法。
据悉,被捕前为可可西里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的6名队员,已被停发了工资。(记者 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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