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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证实,被该院一审判决犯有信用证诈骗罪的牟其中、夏宗炜已向该院正式送交上诉状,以请求省高院撤销市中院所作判决,改判自己无罪。 据透露,牟其中的上诉状约5000余字,由他亲自在看守所内写就,并于5日由看守所干警直接转至市中院刑一庭。据“南德”有关人士分析,老牟上诉的理由大概有三:一是坚持这是融资而非诈骗;二是称由于夏宗琼、何君等涉案的关键人物在逃,本案缺乏足够的定罪证据;三是对自己的量刑与对负责具体操作的姚红、牟臣相比,差异太大,有失公正。 涉案另4名被告人中,作为牟其中“生活秘书”的夏宗炜尽管被判免予刑事处分而获自由,但她仍要“陪同”牟总打上诉官司---已于5日通过律师程地泉向武汉中院送交上诉状。其上诉理由主要为:法庭一审并无证据证明牟其中授意自己犯罪,自己签名盖章、担当会议记录只是履行秘书职责,法庭对辩护人依法收集的无罪证据处置不当。 据悉,一审判决下达后,牟其中因犯高血压病由武汉市第二看守所转往军山监狱医院内就诊。夏宗炜已于此前的6月1日、2日两次前往看守所内探视了牟其中。 有关人士分析,“牟案”的上诉期限将于9日期满,牟案另两位被告牟臣、牟波至今尚未明确表态,而另一被判缓刑的姚红已表示服判。武汉晨报(记者张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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