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严令不得借人口普查乱收费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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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9月17日14:2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省政府昨天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为配合此次人口普查,我省将妥善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陈必亭副省长在会议上指出,在这次人口普查中,要在“准”字上狠下功夫,反对弄虚作假。各级干部不得授意、指使他人瞒报普查数据,不得将各户普查登记资料作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依据,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必须为申报人的家庭资料保密。对过去因超计划生育等原因未落户口的孩子,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不得借人口普查之机乱收费、乱罚款。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指出,各地首先要着力解决超计划生育孩子户口登记问题,消除群众担心申报超生人口会“秋后算账”的思想顾虑,确保所有出生人口一个不漏地办理户口登记。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待定户口问题。凡户口整顿期间可以解决的待定户口,要按照政策规定抓紧解决;户口整顿期间难以解决的,要摸清情况,做好登记。对实际居住在县以下小城镇的户口待定人员,可以在全面实行小城镇户籍改革中解决落户问题;对实际居住城市市区的,可以在改革城市户口迁移管理工作中逐步解决落户问题。要做好户口登记变更、更正工作。对服务处所、职业、职务、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可变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要认真调查,核准变更、更正。对核对发现户口登记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项目有差错的,按照规定办理更正报批手续,认真予以纠正。
(裴郁春高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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